中国宋庆龄基金会(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SCLF)是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的组织机构。
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宋庆龄基金会于1982年5月成立;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据2017年3月基金会官网显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下设5个机关职能部门,4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设主席秘书长各一人,副主席8人,常务理事25人,名誉理事52人,理事230人,理事2人。
发展历史
1982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在宋庆龄故居庭院举行纪念宋庆龄同志逝世一周年,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儿童科学公园基金会成立;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文批准“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成立;12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安徽厅举行第一次在京理事会议。
1983年3月14日,宋庆龄故居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划出并入宋庆龄基金会。
1986年2月至11月,修改《宋庆龄基金会章程》。
1988年6月25日,“宋庆龄基金会与国际儿童义养会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1992年5月20日至22日,宋庆龄基金会召开成立十周年暨第二届理事会议。
1994年10月31日宋庆龄基金会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议暨“宋庆龄与中国近代化”学术研讨会。
1996年11月10日,基金会在中国科技会堂召开第三届理事会议。
2001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正式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工作报告》和《宋庆龄基金会2001--2004年发展规划纲要》。
2002年5月29日,基金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2005年9月28日,宋庆龄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大会厅举行,会议通过基金会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2006年2月17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召开了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
2007年1月18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召开了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
2011年9月28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2年5月29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2016年11月4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8年4月25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京召开。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设主席秘书长各一人,副主席8人,常务理事25人,名誉理事52人,理事230人,理事2人。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基金部、联络部、事业发展部和机关党委(人事部)5个机关职能部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服务中心、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研究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和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交流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 [3]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实行民主管理,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构设置图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理事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听取和审议该会工作报告、基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发展规划;
推选常务理事、主席、副主席;
由主席提名,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
决定该基金会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划。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的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临时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解释